奥巴马时代的又一项政策遭到重创。3月28日,美国众议院以215票赞成、205票反对的结果通过投票,宣布废除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(FCC)2016年10月颁布的互联网隐私保护规则。
一周前,美国参议院也已举行类似投票,以50票赞成、48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废除该规则的提案。
目前,这项提案已移交至白宫,将由总统特朗普签署后成为新法令。据CNN报道,白宫3月28日发布的声明称,特朗普政府“强烈支持”废除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隐私权规则的决定。
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颁布的互联网隐私保护规则,旨在赋予网络用户更多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权。它要求宽带服务商在使用用户的网络搜索、软件使用、位置信息及其他与个人信息相关的数据之前,必须征得用户同意;并就其收集信息的种类、使用方式、分享对象等事项,也需向用户提供通知。
然而,这项互联网隐私保护规则的反对者却批评,这项规则仅针对宽带服务商施加监管,但对诸如脸书(Facebook)、谷歌(Google)等大型互联网公司获取用户数据的行为,却不加以限制。共和党籍的众议员Michael Burgess向CNN表示,废除这一规则将“为一个日益变得垄断的市场创造更公平的竞争机会”。
也有批评者指出,隐私保护规则强迫宽带供应商遵守不合理的严格规定,并且扼杀了创新。共和党籍众议员、众议院的FCC监管委员会主席Marsha Blackburn在接受《华盛顿邮报》采访时称:“通过消除这些规则引发的不确定性和混乱,倒能大大增强用户的隐私安全。”
对于3月28日的投票结果,许多民主党人士表示抗议;而网络隐私权的倡议人士则将这场投票称作“美国经历的一次巨大挫折”。
反对废除这项规则的主张者强调,宽带供应商可通过追踪用户访问的网站等各类网络活动,获取大量用户消费习惯的信息。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,这些未经授权的个人信息,很可能会被高价出售给在线广告商或市场营销公司。
他们还指出,用户在使用搜索引擎或流媒体视频服务时,若不同意其隐私规则,可以随时选择放弃浏览;但他们却无法轻易放弃正在使用的宽带服务。因为在美国,可供选择的高速宽带服务商十分有限。
数字民主中心(CDD)执行董事Jeffrey Chester对《华盛顿邮报》表示:“这次投票意味着,美国人将永远无法获得网络安全,因为他们的个人信息正被秘密监视起来,并被卖给出价最高的人。”
分析指出,废除FCC规则的提案在国会两院均获通过,或许会给共和党进一步改变奥巴马时期的互联网政策提供更多动力。当初,倡导规范互联网通信公司、通过加强监管限制其权力,是奥巴马政府一贯坚持的立场。如今,这些原则在特朗普治下都已遭到挑战。
除了隐私保护规则,FCC的其他监管政策也同样命运堪忧。据《纽约时报》报道,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中的共和党成员在3月28日的投票后表示,接下来他们将致力于废除2015年通过的旨在规范互联网服务的“网络中立”(Net Neutrality)政策。
“网络中立”原则恐成下个目标
2015年,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以3票赞成、2票反对的微弱优势,通过了“网络中立”提案。这项政策禁止网络运营商从商业利益出发,控制数据传输的优先级,或屏蔽特定内容和网站,以确保网络数据传输的“中立性”。同时,它也赋予了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更宽广的监管权,令其可充当“互联网警察”,引入措施保护网络服务用户和内容供应商。
尽管“网络中立”原则得到了前总统奥巴马的强力支持,但它在美国电信业和国会的共和党议员间却一直备受批评。现任总统特朗普本人,以及其上台后新任命的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Ajit Pai,都是“网络中立”原则的坚定反对者。
一些共和党人还认为,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目前的权限过大,例如其监管宽带服务商的责任,就应该转交给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(FTC)。作为执行反垄断法和消费者保护法的独立政府机构,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目前的职权包括监管脸书、谷歌等互联网公司对隐私保护的执行状况。
在接受《华盛顿邮报》采访时,美国联邦通信委员的新任共和党籍主席Ajit Pai称:“我希望未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将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密切合作,确保网络用户的在线隐私权在一个协调的、综合性的框架下,受到全面的保护。”他表示,实现该目标的最好方式,就是将管理宽带服务商隐私权实践的权限归给美国联邦贸易委员,“它在这个领域有数十年的经验和知识。